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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检察院:“五个廉洁承诺”助干警大门以外无违纪
发布时间:2017-09-04 14:40:43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袁正昌 李嫦)“出门在外,办事说话,一定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万不可有一点疏忽。要将承诺书上的内容牢记于心,时时对照……”9月4日,在谷城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组成员陈勇同正在签署《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干警蔡军进行廉政谈话。

  蔡军是谷城县人民检察院骨干检察官,应省院提名将出门参与一件重大案件的办理。按照院机关制度要求,临行前干警需签署《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

  《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是该院确保干警大门以外无违纪五个承诺书中的其一。

  据悉,为了预防干警在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该院特推出了“五个廉洁承诺”制度,就是把干警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外出学习、休假、长期外出办案、日常办案中易出现的,如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参与赌博、成立联谊会、同学会;大操大办、超越接客待物范围、接请机关同事和服务对象等;休假期间参与经商、聚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等问题罗列其上,通过即时谈话,警示提醒,承诺签署,让干警心心中有度,默默遵循。

  “在机关院内,我们可以通过明察暗访,宣传教育等方式时时提醒,时时告诫。可一旦出了机关大门,管理起来就艰难了,如何保障他们在外不违规违纪,只有靠这种书面告知的方式。”陈勇解释说。

  据悉,近两年来,该院共与干警签署个人重大事项、外出学习、休假、外出办案、办案区办案告知书87人次,无一干警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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