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网(通讯员 王毅、褚方勇)“土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孟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温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9日,保康县纪委对县法院移送的3名违法党员作出处分决定。
今年来,保康县纪委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同时,高度重视纪法衔接,务实性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党员干部违法案情、处理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定期通报、移送工作机制,确保执法与执纪无缝对接,提高掌握和处置问题线索的主动权。
据悉,该县纪委规范出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由县纪委案管室建立工作台账,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登记管理,及时启动纪律处理程序,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纪律追究,确保纪法协调的一致性。
“要不断完善信息获取、纪法移送等机制,切实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纪法无缝衔接,不让任何一名违法党员‘逍遥纪外’。”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三元表示。
今年来,该县召开反腐败沟通协调会议3次,先后对司法部门移交的27人立案审查作出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0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4人。
(作者:襄阳频道)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