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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院提前介入精细审查 公诉两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获判
发布时间:2018-02-23 15:23:20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沈洁 王晨曦) 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黑恶势力团伙获宣判。

  一起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获二审判决,团伙主犯柯贤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团伙其他1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二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该团伙主犯柯贤美2009年1月,刑满释放后,纠集一批“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发工资、长期组织吃喝玩乐、发放零用钱、过年费、奖励干股等手段笼络组织成员,采用训斥、殴打的方式约束、控制组织成员,统一保管刀具、枪支,确定组织内部规约和分工。通过策划和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妨害公务、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柯贤美为首,以刘某某、路某某、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为骨干,以袁某某、张某某、杜某某、陈某某、冯某某等人为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分工明确,结构层次分明,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从2012年开始,该组织先后在枣阳市兴隆镇、随州市随县唐镇、万福镇、枣阳市鑫津宫宾馆等处,租场轮流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聚众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超90万元。此外,柯某某等人还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致多名群众受伤。明知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对公安民警进行推搡、谩骂,使用暴力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柯贤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后,检察机关应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有效固定团伙犯罪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组建专案组,分罪名进行精神审查;庭审前公诉人提前准备庭审预案,做好庭前会议,保证庭审质量效果,一审柯贤美等人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柯等人上诉,由于证据扎实、充分,二审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另一起“沙霸”恶势力犯罪团伙获一审判决,团伙主犯周帆帆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团伙其他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1年半不等刑期。

  下一阶段,枣阳市检察院将积极配合各单位行动,将紧紧抓住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重点人群动态管控,从严打击、从细审查,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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