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梁军、王丹丹)1月2日,从武汉传来喜讯,枣阳法院被湖北省高院通报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示范法院”。襄阳市获此殊荣的法院仅此一家。
2015年枣阳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为了抓好司改,当好示范,枣阳法院党组强化对司法改革政策的学习理解,坚持稳妥推进、攻坚克难,切实把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枣阳模式”。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既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枣阳法院的办案宗旨。2017年,枣阳法院整合审判资源,15个审判团队开始运行,按照3(入额法官)+2(法官助理)+3(书记员)方式组建合议庭。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并对院庭长办案权重进行明确和细化,确定了院庭长的办案数应达上级规定标准,确保入额法官全部回归审判一线。采取“随机分案为主”的案件分配方式,落实办案人员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办案人员权责界限,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
为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枣阳法院制定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全程留痕。同时,准确界定违法审判责任、监督管理责任等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形和范围,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与此同时,枣阳法院还统筹兼顾,多点突破,深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动实现庭审实质化,全面推行轻刑快审,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探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单案件当庭裁判、当天结案,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构建多元化纠纷大调解体系,逐步实现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形成无缝衔接、逐层化解、全面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
据了解,司改后,枣阳法院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2017年1至12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3910件,审结执结1142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9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15件。2017年1 月,枣阳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