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洪淼)4月3日,南漳县肖堰镇村民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3月23日上午9时许,南漳县公安局肖堰派出所组织警力,在251省道西泉庙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辖区观音堂村村民王某(男,65岁)驾驶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并冲卡逃逸。
为确保车上乘客安全,民警驾驶警车跟随王某并示意其停车,但王某却加大油门继续逃窜,直到肖堰街道杨某门口才停车,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处理,但王某拒不接受传唤。民警按照所长决定,在对其进行强制传唤过程中,王某对民警进行谩骂,并对民警拳打脚踢,致两名民警腿部多处受伤,后被民警控制带回。
经查,王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违法载客,当日下午肖堰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呈报上级公安机关裁决,给予王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之处罚。4月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王某转为刑事拘留。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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