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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一男子为找对象骗领身份证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5-16 10:25:32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钱伟)近日,一男子拿着自已的老身份证,要求民警为其更改恢复年龄。民警经过信息核对,结果查出一起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案件。

  5月15日上午,家住南漳县武安镇某村居民何某(男、54岁)来到该县公安局武镇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要求民警为其恢复年龄。民警接过何某的老身份后,经过与网上户籍信息核对,发现何某网上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70年3月19日,而其老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64年3月19日,出生日期相差6年。经过一番询问,何某见自已的行为败露,只好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原来,何某至今未婚,独自生活,其初为了找对象,2007年,他动起了歪脑筋,在过去手写的户口簿上将“64”改成了“70”,并骗领了身份证。2018年5月,他听说像他这类人群可以享受国家安置房政策,于是,他带着老身份证,要求公安机关为其恢复真实年龄。不想,他之前涂改出生日期骗取身份征的行为却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鉴于何某的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为其恢复了实际年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其作出了行政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