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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内储存烟花爆竹 当事人被拘留五日

发布时间:2019-01-03 11:59:30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钞轶)近日,南漳警方根据线索,快速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153 件,及时消除一大安全隐患。

民宅内储存烟花爆竹。通讯员供图

  2018年12月29日11时许,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城关镇郭家土城村一居民楼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要求查处。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在一居民楼一楼大厅内存有各种型号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153件,民警将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登记并开据扣押证。

  经调查,城关镇女子丁某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丁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