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彭一苇)昨日(6月30日),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时期,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将增长8%,将进一步巩固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业产值突破万亿,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规模大步迈上新台阶,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5%以上。《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全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5%,全省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
《纲要》提出,要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推进以特定产品、技术、工艺、工种、设备为基础的专业承包企业快速发展。
《纲要》要求,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米;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在建筑节能方面,《纲要》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以上。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以上,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
《纲要》还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改革发承包监管方式,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试行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从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产业化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开展工程总承包模式试点。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
同时,“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此外,《纲要》提出要减轻企业负担,广泛推行银行保函,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未来几年,我省将充分发挥湖北建筑业企业比较优势,培育一批在融资、管理、人才、技术装备等方面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扶持一批湖北建筑业企业加快进入国内国外高端市场,打造“中国建造”的湖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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