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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立法规范邮政业 野蛮抛扔损毁快件最高罚3万

发布时间:2013-11-26 06:31:29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王艺园 陈宓夷)刚刚过去的“双11”,我省快件业务总量突破300万件,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也备受关注。昨日,《湖北省邮政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对快递企业及工作人员野蛮作业的,最高罚款3万元。

  草案中规定,野蛮作业,以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违法扣留用户快件;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同时规定,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故意积压用户邮件或汇款;无故拒绝、拖延、中断依法应为用户办理的邮政服务;擅自变更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强迫或限定用户使用指定的业务,向用户搭售商品、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违者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