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何宸 记者王晶晶)清明小长假期间,市民祭祀、踏青等活动集中。为巩固前期禁鞭成果,昨日,我市召开会议,再次部署清明期间禁鞭工作。会上要求,各城区实施逐段逐片逐山巡查,落实运输、销售、燃放“三个不放过”,确保烟花爆竹“零燃放”。
据介绍,今日起至4月10日被确定为清明禁鞭攻坚战时间。其中,3月26日至27日、4月3日至4日(清明)和4月9日(农历三月三)3个时间段为禁鞭重要时间节点;公墓、坟场、江边、水边为重点禁鞭地点。返乡祭祖人员、偏远户、零散户为重点宣传人群。
市禁鞭办要求,安监部门要严格督促市区烟花爆竹批发户运行使用烟花爆竹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登记上报销售流向情况,并安排专人核查数据,落实源头控制。工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商户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原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禁鞭区内没有烟花爆竹销售。城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经营门店的招牌、广告进行清理,一旦发现有烟花爆竹字样的,要立即拆除或更换。
此外,各城区要对重点地段区分责任、明确到人,逐段、逐片、逐山巡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实行不间断巡查和看守。要组织禁鞭巡查队,对辖区内的公墓、寺庙、山头等重点区域分片包保巡查;民政部门对所属的重点场所要落实专人定岗定点值守,严防公墓等重点场所发生群体燃放行为。
凡在禁鞭区内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罚款500元。
(作者: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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