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楚天快报讯(记者陈洋波通讯员官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这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14日,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不仅不遵守交规,而且一再声称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这名小伙被罚款20元,其违章行为被录入全国交管系统,个人征信也将受到影响。
14日下午3时许,长虹南路十字路口,檀溪警务平台协警邓佑玲发现,一名小伙正骑着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等待绿灯放行。
此时,邓佑玲吹哨提醒小伙回到安全岛,但对方毫无反应。随后,民警将小伙拦停,没想到对方却出言不逊。“你有病吧!哪个法律规定我自行车不能跟汽车一块走,我走的是绿灯。”由于小伙不配合执法,民警将其带至移动警务平台。
据了解,小伙姓曹,今年23岁,是武汉一所高校的毕业生,家住檀溪路附近。当日,小伙打算到十字街办事。《交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随后,当民警向小伙介绍交通法规时,小伙表现得很抵触。小伙说,交规中“各行其道”并非强制性的。
由于小伙始终不肯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民警对其开具了违章处罚通知单,罚款20元,并且将其违章行为录入全国交管系统。
据介绍,全国交管系统与个人的征信系统挂钩,交通违法行为将直接影响违法人的信用记录。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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