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韩旭 通讯员薛家国)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实施,受新政影响,本市二手房交易税负将略有下降。
对普通市民来说,“营改增”最受关注的肯定是个人房产买卖环节需缴纳的营业税将改成增值税。目前,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等。根据规定,5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需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个人购买两年以上(包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营改增”后新政策举例,如市民销售一套50万元的住房,过去应纳营业税2.5万元(50万元×5%=2.5万元),“营改增”后,因增值税的价外税属性,即50万元是含税,所以计税依据是50万元/(1+5%),即47.62万元,该交易2.38万元(50万元/(1+5%)×5%=2.38万元),比“营改增”前节省1200元。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过去是免征营业税,现在改为免征增值税,减税力度没有变化。
总体来说,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到增值税,由于计税方法不同,二手房改征增值税后税负还略有下降。国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个人住房过户交易不必扎堆在本月,办理流程也不会改变,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下月办理房产过户,相关政策将会更优惠。
据了解,5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四个行业共涉及纳税人4.2万户。
(作者: 编辑:李璠)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