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记者吴芳 通讯员李丹 陈尧)水污染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日前,《襄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方案》中有哪些值得期待的“动作”?6月15日,襄阳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员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水源到水龙头全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2020年底前,将依法划定市域内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
2016年起,中心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2018年起,县(市)区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开。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将规范化,水源保护区要设置明显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及护栏围网等设施,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完成物理或生物隔离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严重污染水环境项目全部取缔
全面整治重污染行业。加强“十小”企业排查,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工业集聚区(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加强汉江及“五河”“四库”保护治理
以汉江及“五河”、“四库”(“五河”指南河、北河、小清河、唐白河、蛮河,“四库”指崔家营、王甫洲、三道河、熊河四个大型水库)等重点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市河流优良水体比例。
重点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应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蛮河、小清河、唐白河、滚河等水体沿岸的生活源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优化排水体制,增加河道流量。
以汉江崔家营库区等湖库为重点,开展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确保水生态环境良好;强化控源减排,开展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湖库自然修复能力,确保湖库及入湖库河流水质保持或优于现状。
重点针对劣Ⅴ类水体蛮河孔湾段,实施劣Ⅴ类水体消除工程。到2020年,水质基本到Ⅲ类。
畜禽养殖划出禁养限养区
畜禽养殖靠近河流也会污染水质。今后我市将科学规划布局,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下一步,我市将以枣阳、宜城、南漳、襄州等地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清粪方式改造。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市85%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贮存设施;30%以上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步伐也将加快。到2020年,完成128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到2020年,全市以建制村为单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90%。
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各地应当制定并实施城镇节水规划,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对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汉江沿线的县(市)区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0.05亿立方米以内。
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作者: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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