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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台奖励新政:新评定5A级景区奖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8-05 08:45:24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龚莉)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新修订的《襄阳市奖励旅游(航空)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据介绍,该《办法》对“引客入襄”的旅行社,奖励门槛进一步降低,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奖励额度进一步提高。

  《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市合法经营的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商品开发企业等各类旅游企业及其员工,航空运输公司、机票销售网点等航空企业及航空服务企业,以及重大旅游项目的建设主体等。

  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和5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和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企业获得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主办的各类旅游商品评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省旅游局主办的评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获得市旅游局主办的评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万元、5千元、3千元。对同一商品获得多层次奖励的,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对接待不过夜游客,游览1个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的旅行社,按年度总量进行奖励。组织接待3000至10000人次的,按1元/人次奖励;组织接待10000人次以上的,10000人次以内按1元/人次计算,超出部分按2元/人次奖励。

  对接待在襄阳住宿并游览1个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游客数达到500、3000、1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每人5元、10元和30元奖励。

  对组织旅游专列来襄旅游300人以上、停留至少两天一夜的奖励3万元。对一次性组织旅游大巴团队、自驾游团队来襄旅游300人以上、住宿一晚并游览1个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的奖励2万元。一次性组织游客超过600人次的,按2个大型团队计算;依次类推,一团一奖。

  对组织旅游包机来襄旅游100人及以上、住宿一晚并游览1个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的奖励3万元。200人及以上的奖励翻倍,依次类推。一团一奖。旅游专列、大巴(自驾游)团队及旅游包机人次可计入旅行社接待过夜游客年度总量。

  线上代理销售我市经营性A级景区门票的旅行社,按年度销量进行奖励。年销量5000至10000张的,按1元/张奖励;年销量10000张以上的,10000张以内按1元/张奖励,超出部分按2元/张奖励。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企业独立运作开通的航线,根据合同确定的行业基准保底价格,给予20%至50%的补贴奖励,随着市场培育的逐步成熟,每年奖励递减10%,直至市场主体独立运营为止。对于已经开通的航线,经市政府批准,企业可整体承包。根据航线的市场培育程度,以年度合同补贴额的20%至50%为基准,按照降低政府补贴额度的10%至30%给予承包企业作为奖励。

  该《办法》的奖励程序为:由各企业对照奖励条件进行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旅游地接须以接团确认书、景区门票发票、酒店住宿发票等3项材料能够相互印证为准),市旅游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大型团队奖励每季度审核奖励一次,其他奖励每年度审核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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