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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违规为开发商办证 南漳县房管局原“一、二把手”获刑
发布时间:2017-05-17 09:04:05来源:楚天快报进入电子报

  楚天快报讯(记者 刘小强 通讯员 段金瑞 雷雨)南漳县房管局原“一、二把手”,利用职权,违规帮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导致购房者钱房两空。近日,经南漳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张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56岁的胡某是南漳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55岁的张某是该局原党组副书记。2011年底,两人以建设部门出具的“行政证明”代替竣工验收报告,为该县一旅游度假村开发商办理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并确认了转移登记,为开发商抵押贷款创造了条件。最终,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贷款,房屋被法院强制过户,导致购房者无法入住、无法取得房屋产权,无法索回定金。

  南漳检察院另审理查明,胡某在担任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利用手中职权,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加快办证进度、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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