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 8月11日,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专题会,全面启动环保“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
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更有效改善(简称“双护双促”),省环保厅决定,自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
据了解,我市2017年环保“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将重点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信访交办件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综合执法,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的能力。
为了确保执法检查效果,省环保综合执法第二督导组第五小组督导我市环保“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同时,我市成立了“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指挥部,设立了3个综合执法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轮综合执法行动。
第一轮:从即日起至8月31日,重点检查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园区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湖北长江经济带重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全市范围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全市砖瓦行业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全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和维护情况。
第二轮:从10月15日至11月30日,重点检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年度目标的行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近年来,中央、省、市通过各种途径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投诉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指挥部要求,我市的“双护双促”综合执法工作要做到六个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执法到位、督察到位、宣传到位、保障到位,要以此次执法行动为契机,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依法查处、认真整改,促进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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