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刘红星 全媒体记者何伟)“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今年国庆、中秋假期重合,市民外出旅游将出现新的高峰。为引导消费者安全放心游玩,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国庆、中秋出游“四注意”。
一、注意查看资质,签订规范合同。
许多消费者为省心省力选择跟团旅游,首先应查看该旅行社的证照是否齐全,对其旅游产品的服务、价格进行深入了解,不要贪图便宜轻易参加低价游。出行前一定要签订由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旅游合同,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特别要明确游中购物、另付费等内容,拒绝不平等格式条款。对于网上订购旅游服务,要识别该网站是否有红盾标识,规避钓鱼网站。
二、注意保留证据,维护自身安全。
随着微信社交平台的兴起,俱乐部、驴友会、车友会等民间旅游群体异常活跃。这类旅游由于具有灵活多样、价格便宜等优势,很受追捧,且“本次活动属群员自愿行为,费用AA制,活动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担,本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之类的无法律效力的免责条款屡见不鲜。《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参加此类出游的消费者一定要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同时以截屏等方式保留群游组织公告,以确保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事后维权之需。
三、注意理性消费,防范资金风险。
面对琳琅满目的旅游产品,消费者须理性选择,旅游一次付一次款,对预付卡式消费要查看其是否在有关部门备案,出境游的保证金不要转入旅行社或其工作人员账户,以防止资金被套、被骗。
四、注意文明出行,依法维护权益。
旅游途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爱惜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合理调整计划,避免拥堵或风险;拍照观景时留心景区的安全提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遇到问题,冷静处理,拨打12301旅游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保留证据寻求相关执法部门、消费者组织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