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莫骄、朱兴勇)为了持续深入的开展创文工作,给广大人民群众打造良好的出行交通秩序。2018年6月19日水上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在创文期间妨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
6月19日18时许,水上派出所民警在鱼梁洲转盘处执勤查处交通违章时,朱某某(男,58岁,襄州区双沟镇人)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民警将其拦下核查身份,查处交通违章时,朱某某对现场执勤民警吵闹、吼叫等方式干扰民警现场执法,拒不配合、扰乱民警执行职务,引起众多群众围观,造成鱼梁洲转盘处交通秩序混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水上派出所依法对朱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水上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的处罚,有力的震慑了其嚣张气焰,同时也教育了其他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