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袁红忍)近期,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掇刀石派出所主动作为,连续作战,及时调查取证,快速查处7起行政案件,依法行政拘留8名违法人员。
5月15日,该分局掇刀石派出所、掇刀消防大队及社区工作人员在对辖区某送水门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店主范某某(男,31岁)在店内非法储存24坛装有液化气钢瓶,存在安全隐患。经查,其对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范某某已于6月13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7岁)在掇刀某小区门口,因开门问题与保安潘某某发生争执、互相推攘,后潘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随即,王某某邀约刘某某(男,44岁)等人去找潘某某,后王某某、刘某某赶到该小区将潘某某打伤。经查,王某某等两人对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刘某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的处罚。
6月14日8时许,苏某芳(女,46岁)在某单位门前摆摊卖袜子,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苏某芳因不满执法,采取拉扯,用嘴咬的方式阻碍城管队员执行职务。经查,苏某芳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苏某芳已被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6月14日9时许,王某艳(女,47岁)到掇刀某公司讨要原材料款,因未找到老板,她便将公司厂房内电闸关闭,并把前来制止的公司员工李某脸部打了一下。经民警调查,王某艳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艳已被依法给予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15日8时许,杨某某到掇刀石派出所报警称:其在网吧值班时手机被盗。经查看网吧监控视频和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罗某(男,23岁)正在另一网吧上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罗某带回所进一步审查。经查,罗某对窜至网吧盗窃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已被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6月16日6时许,掇刀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掇刀城南新区某小区楼下一辆摩托车被盗。接警后,掇刀石派出所快速赶到现场并了解情况,报警人石先生称其被盗摩托车上装有GPS定位系统,得知情况后,派出所立即安排备勤警力循线追踪,于当日10时许在荆州市一超市门前将盗窃嫌疑人杨某(男,33岁,东宝人)抓获,当场查获被盗摩托车一辆。经审查,杨某如实交代了其于6月15日20时许窜至城南新区某小区盗窃摩托车的违法事实。目前,杨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6月17日0时许,生态运动公园警务站将虎牙关大道某KTV打架案件移交掇刀石派出所。受案后,掇刀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6月16日23时许,辛某某(男,24岁,沙洋人)参加朋友唐某某生日宴会后到虎牙关大道某KTV唱歌,在一楼门口与祝某某发生争执,期间辛某某将祝某某打伤。经审查,辛某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辛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