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滚动播报

明知狱友去盗窃 男子“好心”接送再入宫

发布时间:2018-08-06 16:45:30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晨曦 张文哲)曾因故意伤害他人判刑入狱,监狱服刑认识老乡,交为好友。出狱后,他明知狱友去盗窃,不仅不阻拦,还用摩托车负责接送。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隗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40岁的隗某某曾因年轻容易冲动,两次故意伤害他人共被判刑十年。十年的牢狱生活让他明白了事理,褪去了年少的轻狂。没曾想到,在第二次牢狱生活中结识的因盗窃罪入狱的老乡王某某,是他再次入狱的原因。

  隗某某出狱后,积极寻找工作,努力与妻子共同抚养孩子。几个月后,接到了王某某的邀约一起叙旧。饭桌上王某某向隗某某诉苦自己出狱后手头不充裕,隐晦地表达希望隗某某能骑摩托车带自己“兜风”。

  熟知王某某之前的为人,这“兜风”实际就是踩点,准备偷盗东西。才出来没多久,隗某某有些害怕,想到王某某的苦,隗某某觉得自己只是接送好友,不参与分赃,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出于情面,隗某某带好友“兜风”,最终停在一个家属院门口,待王某某得手销赃,将其载回家。

  经查,王某某所偷摩托车鉴定价值为4902元,已被批捕。鉴于隗某某明知好友偷车不反对制止,并为其实现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隗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为此检察官提醒,本案中隗某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也不分赃款,但是明知他人犯法不加阻拦,反而提供便利协助完成,所以已经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同样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市民如遇此事,能明辨是非,坚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