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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调解纠纷遭误会 男子持刀伤人被行拘

发布时间:2018-10-17 10:29:26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克兵、杨露露)襄阳东津一男子驾车与电动车发生刮蹭,附近一居民出面调停,电动车车主趁机溜走后,男子误认为二人是一伙的,就揪住该居民不放,并用刀将对方划伤。10月12日,东津警方以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15日下午1时许,东津镇孙王营村的王某开车到新民小区接在此走亲戚的妻子回家,过门口减速带时,前面的三轮电动车一下子没冲过去,在向后溜的时候,正好撞在王某车的前保险杠上。王某气冲冲的走下车,一边用脚踢电动车一边责问司机:“师傅,你的车撞到我的车了,你咋不给个说法就准备走?”驾驶电动车是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对王某质问,其坐在车里没做任何反应。

  这时,附近居民窦某从此处经过,就拦着王某问:“发生了啥事?”王某指着电动车司机说:“他把我的车撞了。”窦某出于好心,想帮双方调解。可就在二人理论中,电动车不知何时开溜了。王某见状,就扭住窦某衣领不依,说他与电动车司机是一伙的,故意在前面打掩护放走了电动车。二人言语不合便动起手来,王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就从车里拿了把水果刀,想吓唬一下窦某。可刀枪无眼,撕扯中还是将窦某划伤。

  东津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双方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王某对持刀伤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日,民警依据《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