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张春生)近日,一男子在网吧内吸烟被民警检查发现,结果受到罚款500元之处罚。
12月7日15时许,南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千腾”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网吧7号电脑上网的一名男子正在吸烟,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固定证据。
经询问,该男子杨某(27岁、湖南省怀化市人)对在网吧内上网吸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杨某的行为构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