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 7月19日获悉,国家林业局为强化自然资源特别是森林资源监管,探索建立国家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与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协同监督机制,决定在湖北、河南两省选择8个县(市)开展森林资源协同监督机制试点工作,襄阳市南漳、保康两县名列其中。
建立专员办与林业站的协同监督机制的目的是在充分发挥国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权威和效能的同时,充分利用林业站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点多面广、掌握情况及时的优势,弥补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延伸不够深入、人力不够充足、信息不够畅通、反应不够快捷的短板。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办站协同监督机制,对于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提高基层林业站能力建设将达到互利共赢的多重作用。
试点工作计划在一年内完成,分两个阶段。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按计划全面铺开。第一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在南漳县、保康县22个林业站开展试点。第二阶段:2017年1月至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铺开。
试点完成后要实现四大目标:一是完善森林资源监督网络。建立以林业站为末稍、市、县(市)区林业局为纽带、专员办为中枢的森林资源监督网络,逐步形成深入基层、上下衔接、运转流畅的森林资源监督组织协调体制;二是建立森林资源监督信息平台。及时利用专员办建立的以林业站为基站、市、县(市)区林业局为主渠道、专员办为终端的森林资源监督信息平台,熟练掌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挖掘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和及时处置;三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处置机制。建立以林业站为基础,专员办、省、市、县(市)区上下联动的森林资源监督和案件查处机制,实现监督事件的快捷处理,全方位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四是全面提升林业站能力建设。通过协同监督机制,多渠道、多途径强化林业站森林资源监管职能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机构建设。
(作者: 编辑: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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