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 何伟)9月27日,襄阳市召开地方立法协商会议,襄阳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代表,对目前襄阳市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4月12日,襄阳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正式公布施行。目前,首批法规项目《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襄阳城墙保护条例(草案)》已完成二审,计划提请10月底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
民革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周冰表示,应考虑制定地方立法的五年规划,以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进一步扩大立法工作的公民参与度。
农工党市委会主委李少平建议,除了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我市下一步可以考虑针对城市管理,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进行立法。
民盟襄阳市委主委尚瑾表示,应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以此来促进老百姓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要加大立法能力的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无党派人士代表宋涛表示,可以扩大立法协商的主体,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还可以扩大高校学者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代表参与,充分发挥民间智库的作用。
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虞国旗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指出,在地方立法中开展立法协商,就是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协商民主,凝聚众智,保证立法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立法协商的过程,不仅是政党协商、立法民主的有形载体,也是在市委领导下社会各界共商法治的重要平台,更是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法治襄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编辑:李璠)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