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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保康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
发布时间:2016-12-22 18:49:20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程某网购气枪、钢珠子弹被保康民警查获。通讯员 欧阳智慧 摄

保康民警收缴程某网购气枪及250颗钢珠子弹。通讯员 欧阳智慧 摄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邢飞)日前,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案,违法人员程某网上所购买气枪及250颗钢珠子弹被警方依法收缴,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对枪支弹药我国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但仍有违法人员铤而走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有力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寺坪派出所民警经过认真摸底排查,查明寺坪镇人程某为了打斑鸠,于上月23日,在其租房内用手机上网,使用本人淘宝号"鬼冢444"在网上一家网店,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250元,购得一支可以打钢珠子弹的气枪及250颗钢珠子弹,后藏于租房内。经询问,程某如实交代了因平时很喜欢气枪,才从网上购买了一套气枪零部件,自己在租房内组装成一把完整的气枪,并已使用钢珠子弹18发用来打鸟的违法事实。

  民警提示:枪支、弹药极具危险性,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因此,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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