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李明国)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减轻民警家庭负担,解除民警后顾之忧,11月3日,保康县公安局与该县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公安民警和离退休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协议,持续为民警办好保险项目理赔工作。
保康县公安局此次投保的内容和标准是: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20万元,医疗报销后自费药费上线报销2万元;在职住院每人每年补助上线1万元(每天补助80元),离退休每人每年补助上线5千元(每天补助50元)。
此外,同时享受全国公安机关统一投保标准,即:在职民警被评为烈士的20万元,因公牺牲的20万元,病故10万元;一级伤残27万元,二级伤残25.5万元,三级伤残24万元,四级伤残22.5万元,五级伤残13.5万元,六级伤残12万元,七级伤残6万元,八级伤残4.5万元,九级伤残3万元,十级伤残1.5万元。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此次投保项目与上年比,在集体缴保费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每人每年提高了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增加了每人每天住院补助80元的内容。此保险办理后,为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保障水平,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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