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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男子骑车撞人拒赔偿 殴打致人轻伤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8-01-09 16:38:02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范富君、徐偲偲)一男子骑摩托车撞到路上行人后,拒绝道歉赔偿,并殴打对方致其轻伤,目前,东岳警方依法将男子刑事拘留。

  7日晚22时许,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称其在大岭路高家湾铁路附近被人殴打,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报警人刘先生正蹲在地上紧捂鼻子,十分痛苦,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刘先生双侧鼻翼骨折。原来,事发当日晚21时许,刘先生刚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人行道上突然驶来一辆极速飞奔而来的摩托车,刘先生下意识的往外侧挪动身体,避让摩托车,可没想到还是被撞到了。

  摩托车到场倒地,还没等刘先生反映过来,车主先行质问刘先生:“你没长眼睛?看到车来了还不让路!”刘先生捂住受伤的胳膊,气不打一处来,让车主带自己去医院做检查,遭到拒绝后,二人就去医院做检查一事发生了争执,随后车主弃车逃进一小巷,刘先生紧追不舍,将其堵在巷中,车主眼见无法逃脱,先发制人将刘先生打伤后快速离开了现场。

  民警在现场拍照取证后,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经查看比对和刘先生的指认,迅速锁定了一名身高约170厘米、体型偏瘦、黑色短发、身穿蓝色休闲棉袄的年轻小伙。经查看沿路监控视频,民警最终绘制出了肇事的年轻小伙的逃跑路线,并循线追踪至他的落脚点并成功将其抓获。

  到案后,肇事小伙交代,他姓尤,今年28岁,事发当日晚因着急回家,所以骑车骑得很快,碰到刘先生时,看他也没受伤还要求要去医院做检查,反而自己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顿时火冒三丈,这才将怨气一股脑撒在刘先生身上。

  8日,尤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东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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