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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检察院 “五个廉洁承诺”助干警大门以外无违纪
发布时间:2018-01-18 16:17:06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袁正昌、周应玲)“出门在外,办事说话,一定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万不可有一点疏忽。要将承诺书上的内容牢记于心,时时对照......”近日,在谷城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室,笔者问及该院“五个廉洁承诺”书的签署情况时,干警李嫦从包内拿出一份病假前签署的《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复述了一遍当时离开时分管领导陈勇同他进行的一段廉政谈话。

  李嫦是该院纪检监察室干部。一个月前,因病需到十堰市太和医院做手术。按照院机关制度要求,临行前需进行廉洁谈话并签署承诺书。

  《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是该院确保干警大门以外无违纪五个承诺书中的其一。

  据介绍,为了预防干警在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该院特把干警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外出学习、休(病)假、长期外出办案、日常办案中易出现的诸如在外出时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参与赌博、参与联谊会同学会;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时大操大办、超越接客待物范围、接请机关同事和服务对象;休假期间参与经商、聚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等用承诺书的形式打印出来,在干警即将离开时,通过即时谈话,警示提醒,承诺签署,让干警心中有度,默默遵循。

  “在机关院内,我们可以通过明察暗访、督办提醒、宣传教育等方式时时提醒,时时告诫。可一旦出了机关大门,管理起来就艰难了,如何保障他们在外不违规违纪,只有靠这种书面告知的方式。”陈勇解释说。

  据悉,为保证承诺书的时效性,该院还提出了“四有”要求,即有书样存根、有签署照片、有谈话记录、有登记台账。2017年,该院共与干警签署廉洁承诺书43人次,无一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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