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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政策性引导资金将达20亿元 用于支持重点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08-29 08:56:25来源:襄阳日报

云计算中心机房。(资料图片)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严俊杰)8月27日,记者从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加大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到2022年用于支持重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资金达到20亿元,其中市级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规模自2018年开始增加到1.5亿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将逐步扩大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规模,加大汉江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汉江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要围绕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设立相关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政策性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重点业态发展、培育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服务业重点企业,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为中央及省财政投资提供配套、支持国家服务业试点等。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对新引进的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服务业企业总部,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在襄建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营销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等服务职能型总部,按照总部企业经营贡献情况,由所在地政府给予500万元到200万元奖励。

  支持服务业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对商务部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和省商务厅新认定的湖北“老字号”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对承担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湖北省级地方标准和襄阳市市级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品牌创建示范园区建设,对在全省考核中排名靠前的改革试点区和示范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抵(质)押品创新,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积极扶持中小服务业企业,解决服务业企业抵押品不足问题,推进服务业金融产品创新,建立服务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督促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得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不得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项目收费。

  支持企业做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服务业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服务业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