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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运管所原副所长挪用百万公款开公司 被判3年
发布时间:2016-06-12 08:47:06来源:楚天快报进入电子报

  楚天快报(记者刘倩)6月12日,记者从襄阳市纪委网站获悉,襄阳通报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今日,本报摘选部分典型案件进行公布。

  关键词:

  违反财政纪律

  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南漳县武安镇赵家营村收取泵站承包金8.3万元,账外用于村级支出。2011年底,赵家营村在征地建安置点时,虚报数目套取补偿款8.4万元。2012年初,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传会安排他人将款“借来”用于村级支出。今年3月,赵传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2015年6月,南漳县城关镇榆树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玉芬和党支部副书记、财经委员徐云违规向村民收取建房费、土地流转费等共计97万余元。2006年3月和2010年6月,肖玉芬违规在国有土地上建私房。今年1月,肖玉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

  工作失职

  谷城县绣绿造林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必华、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陈松,在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工作期间,未严格审查把关,将村集体尚未承包到户的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范围,导致全县23个村、1所小学、12名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169万余元。今年1月,陈必华、陈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键词:

  违规收费

  2012年初,南漳县东巩镇杜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仲富安排他人,套取2万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级支出。2009年以来,吴仲富安排人员违规收取13户建房费10.6万元,用于村级支出。今年3月,吴仲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

  挪用公款

  2013年9月,保康县马良镇陈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元龙以村集体开展沮河流域治理及架桥征地名义,向马良镇财政所“三资”中心借支备用金5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并将该款借给他人使用。今年3月,张元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1年7月,襄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牛敏利用保管燃油补贴款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注册公司。2014年12月27日,牛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年2月,牛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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