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龚莉)12月6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郄英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年起,襄阳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对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各军种和战区授予荣誉称号的,以及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被授予团级以上嘉奖或评为优秀士兵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同数额的现金奖励,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多次立功受奖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
会议强调,《办法》的出台,旨在推进政策拥军扎实有效落实,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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