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崔飞 罗之慧 全媒体记者孙修廷)昨日,樊城米公街道朝虹社区居民罗女士看到街道人社中心下发的通知后终于舒了口气,这下可要到社区及时把自己今年的居民医保费用缴上。
樊城米公街道人社中心主任刘小敏介绍,2018年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后统一政策的第一年。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时间由往年的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变更为2017年的9月1日至2018年的2月24日。在上述时间内正常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可正常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虽然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征缴期加强了宣传力度,拓宽了收费渠道,但还是有部分居民错过了集中征缴时间。
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经省、市各级医保局及地税部门协调沟通,2018年襄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费系统将于3月21、22日临时放开城乡居民核定缴费功能权限。希望之前错过集中征缴期的居民抓紧时间到所在社区办理核定参保。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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