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谷公宣、邹艳)25日上午9时许,谷城交警二中队民警在316国道大峪桥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异常,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进行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神情紧张、眼神躲闪,身上还有一股酒气。
交警遂对张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张某的酒精含量高达3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张某交代,早上他在家吃早饭时喝了些酒,以为早上没有查酒驾的,就开着车去送货,结果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张某已移交醉驾中心进行办理,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交警提醒:晨间饮酒,酒精更容易被身体吸收而加重醉意,从而引起头错、目眩,造成神志恍惚,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