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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对79个医学检验项目结果实施互认 市民看病不需再重复检查
发布时间:2017-06-20 17:41:30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何维国 曾斗)“这下方便多了,看同一个病不用再花冤枉钱查来查去。”6月20日,在宜城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的杨姓患者感觉很轻松,他是宜城首批受益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市民。

  6月20日上午,宜城市在所有医疗机构正式启动79个医学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工作。此举标志着“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检验结果互不相认,一遍遍的重复检查。疲劳了身心,增加了花费”的现象在宜城成为历史。

  据宜城市卫计局负责人介绍,因为关系到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方便群众就医、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有效解决看病贵等问题,医学检验结果互认一直倍受患者和社会关注,各地均有尝试,但在实际运用中效果不尽如人意。宜城此次启动互认工作明确了实施范围、实施项目、认可标准、不认可的内容,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回避了操作性不强,监督约束不力的问题。

  宜城市此次互认范围具体规定为:宜城4家二级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龙头玛丽医院)之间互认医学检验结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认可三级医疗机构通过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室间质评的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对本市二级医疗机构规定的医学检验结果认可项目。同时,参加湖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或以上专业组织开展的室间质评考核成绩合格的其他医疗机构也可纳入互认范围。

  具体确定了79项可互认检查项目,其中在宜城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龙头玛丽医院4家医疗单位出具的检验结果除互认外,在其他医疗单位须认可的项目40项;在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开展的,除彼此互认外,在本市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须互认的其他项目3项;在市人民医院开展的,在全市其他医疗机构须认可的项目36项。

  同时,为了充分保障患者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诊疗,根据医疗诊断的具体需要,该市确定了五种不予互认的情况:因病情变化,医学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急诊、急救患者;医学检验结果达到危机值的项目。

  “这意味着在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和范围内,患者拿着一家医院的检验结果,到其中任何另外一家医院就医时,该结果即可作为诊断治疗依据,无需重复检查。”当天的启动仪式上面对媒体宣读承诺书的宜城市中医医院院长胡宗华介绍,“互认”是典型的双赢,不仅可减轻患者负担,而且可将上级医院优良尖端的检验设施及技术延伸、辐射到基层医疗机构,从而提升大医院的设施利用率和基层医院的技术服务水。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当天许多市民代表对宜城把“互认”工作做得这么具体、实在感到很欣慰,纷纷表示,制度实施后,既可避免因重复检查带来的身体损伤、又可有效降低就医时间成本和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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