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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安局出台制度严格公务车辆用油管理

发布时间:2018-05-07 15:34:45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廖彬)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用油管理,实现高效、节约的目标,近日,南漳县公安局根据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公务车辆多、用车频率高、出车范围广、时间不确定等情况,研究出台了《公务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该制度重点从三个环节对公务车辆用油进行严格管理。即定点加油,由该局警务保障室负责为经费在局机关的公务车辆办理加油卡(每车一卡),登记每辆车行驶起始里程。加油卡中注明对应的车辆号牌及汽、柴油信息,并设定管理密码。

  定额充值,警务保障室根据公务车辆使用频率、油耗和单位申请计划,核定每车每月基本用油额度,每月定期对公务车辆加油卡按核定额度充值。月内出现额度不足的,由使用单位写出报告,按照财务报销程序逐级报批后续充。每月充值时,卡内有余额的,登记后按照补齐至核定基本用油额度充值。襄阳市域(含县、市、区)内,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不报销襄阳市域范围内的燃油发票。襄阳市域(含县、市、区)外,能够用油卡加油的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需用现金加油的,加油发票的车牌号必须是机打,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账核销。

  一车一帐,各公务车辆使用单位都要建立派车、用车、加油台帐,每次加油进行登记,由加油人签字,写明加油车号,并提交加油小票。每车当月用油情况要与当月派车、用车、行驶里程情况基本吻合。因驾驶员转用于其他车辆或私车加油、购置物品,责令驾驶员退款,并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