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桂超俊)近日,随州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市监察移送的詹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詹某某在担任某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不符合“行政性关闭”条件的多家公司申报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受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该院认真执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高效完成了案件录入、系统配置和文书操作,确保了当日立案审查决定书、逮捕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的顺利流转和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