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日报讯(记者 姜雪瑶 通讯员 李丹)11月15日,襄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11月18日起,襄阳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察行动。
此次督察范围包括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督察组将兵分六路,重点督察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对于扬尘污染整治、燃煤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源监管、低空面源污染防控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对于此次督察中发现的因应急响应措施不落实,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以及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等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行为,督察组将及时交由当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处理;对于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督察组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执行到位。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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