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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购房契税可减免或优惠 已为847户拆迁户节省1461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25 09:53:01来源:楚天快报进入电子报

  楚天快报讯(记者 韩旭 通讯员 崔媛、段晶晶、宋扬)“感谢你们,帮我家省了2万多元。”11月24日,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完二手房过户的黄先生,不停向工作人员致谢。当日,黄先生带着拆迁相关资料,地税服务窗口依法对其进行契税减免。

  依据相关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办税服务科副科长项磊介绍,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即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拆迁补偿人、新购房人需为同一人,适用时间则以房屋拆迁公告时间为依据。市民可拨打12366咨询。

  项磊举例,王先生的旧房屋获得征收补偿款90万元,他若购买9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或新房可免征契税,若购买95万元的二手房或新房,则要对差额部分5万元征收契税。

  截至目前,该优惠政策已帮847户拆迁户节省14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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