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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14名省人大代表聚焦"农村环境" 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议案
发布时间:2017-01-17 09:57:37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尧 龚莉 李静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如何将省政府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昨日,夏顺玲等14名襄阳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联名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议案原案。

  现状:垃圾围村令人忧

  14名代表列举了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三大问题。

  垃圾产生成分繁多、数量不断增加。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次性用品废弃物明显增多,尤其是塑料袋、废电池、农药包装、医疗废弃物等在生活垃圾中的比例逐年增大。加之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不健全,随意弃置的垃圾成为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基础设施不配套,垃圾围村现象突出。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也在持续增加,加之农村村落分散、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以及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性,垃圾随意倾倒司空见惯,使农村面临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生活环境的写照。

  此外,生产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倾倒,水域污染严重。

  原因:投入不足是瓶颈

  据初步估算,一个镇按1万人计算,要建使用10年至20年的小型垃圾填埋场1个,需300万元;垃圾中转站1个,需114.8万元;垃圾池50个,需5万元;环保垃圾箱30个,需21.6万元;垃圾车2辆,需28万元。以上共计469.4万元。

  然而,由于投入的经费、人员少,导致人员、设施落实不到位,负责生活垃圾收集的部门作业大多只限于集镇、村内主要干道等区域,导致各村组的生活垃圾无法转送集中处理,造成农村的户外垃圾处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组保洁、村收集”工作的缺失,直接造成垃圾收运体系从源头上断裂。

  由于县、镇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不够全面,尚存在不少“空白村”。大部分农村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群众生活环境差。

  广大农村居民普遍对生活垃圾污染危害性缺乏认识,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在以分散居住居多的镇,生活垃圾“遍地开花”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村虽然建了垃圾箱(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路边或河里等。另一方面,一些乡镇政府和责任部门,在处理垃圾的问题上,未能意识到处理不当的严重后果,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存在简单堆放在偏僻处即算处理的短期行为。

  建议:标本兼治破困局

  建议省政府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两型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总体战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是关键,应着眼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省、市财政大资金投入主导,地方政府加强资金配套,各级排污费、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可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动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各地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争取中央预算等专项资金。

  省政府及环保、发改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的综合协调、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把农村环境整治与城乡统筹、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强化机构队伍,加强垃圾治理管理,县级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门机构、乡镇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派出机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无机构抓、无力量管的问题。加强考核,明确乡镇、村收集生活垃圾的主体责任,纳入县政府目标体系统一进行考核,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和长效机制建设。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的“以创促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排的“以减促治”;以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责任制的“以考促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扶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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