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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被定为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17-02-08 08:54:47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凤玲)2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虞国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杜军、艾文金、胡颐新、葛秀全,秘书长吴传彪参加会议。

  为了科学制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自去年7月就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同时向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定向征集立法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各类立法建议53件。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经市委批复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确定《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201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襄阳市市容环境与卫生管理条例》和《襄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为2017年度立法预备项目。

  会议对《襄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内容及项目进展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讨论。

  虞国旗指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问题。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强化农村垃圾治理措施,符合法定权限和政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员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作用,提前做好法规起草工作,确保相关条例按时保质制定完毕,为襄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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