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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除夕1.5倍初一到初三3倍
发布时间:2018-02-14 10:17:20来源:襄阳晚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宋国成 杨曦 全媒体记者 曾晓薇)马上就到春节了,对于春节假期加班的员工而言,能拿到多少加班费呢?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初一、初二、初三加班可拿3倍工资,由于除夕和2月19日、20日、21日不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拿1.5倍工资。

  据了解,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真正的法定节假日只有初一到初三3天。今年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

  以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核算方法为:2月16日、17日、18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月15日、19日、20日、2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具体计算公式为: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每月可拿3000元工资,那么春节期间加班,3倍日工资=3000÷21.75×300%≈414,1.5倍日工资=3000÷21.75×150%≈207,7天假期加起来可以拿到414×3+207×4=2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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