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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被查处 三项处罚始后悔

发布时间:2018-12-12 17:46:43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克兵 张志伟)“没想到处罚这么严重,喝酒开车真是害死人,钱遭殃、人遭殃,车都开不成了,看来以后是绝对不能再喝酒了!”12月12日,襄阳东津一男子因二次酒驾被警方查处,面对行拘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三项处罚时其后悔莫及。

  12月11日晚,东津镇肖营村刘某为朋友庆祝生日,酒足饭饱后,他不听朋友劝阻,坚持驾车回家。当行至东津路浩然批发部门前时,遇上东津新区公安分局东津镇派出所民警夜巡,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刘某声称驾驶证已被交警扣留。其身上散发着强烈的酒味,引起民警的警觉,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将其移交至东津平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平台大队民警对刘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核实其身份时还发现,今年8月26日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已被本大队查获,受到了记12分、罚款2000元、驾照扣留6个月并予降级的处罚。事情才刚刚过去不到4个月,刘某怎又犯下同样的错误?

  经询问,刘某对自己二次酒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晚,在明知驾驶证是因酒驾被暂扣的情况下,还是经不住一帮朋友的热情劝酒,喝了两杯白酒。想着天气寒冷,民警不会上路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捉个正着。当民警告知其二次酒驾除了会被罚款外,还将被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后,刘某感慨道:“没想到处罚这么严重,喝酒开车真是害死人,钱遭殃、人遭殃,车都开不成了,看来以后是绝对不能再喝酒了!”

  目前,刘某因涉嫌二次酒驾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还要接受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两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