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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安局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4 18:03:33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璨)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加快法治枣阳建设,12月4日上午8时30分,枣阳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汉城广场参加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道强,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任孚强先后参加了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枣阳市公安局政工室牵头,组织市公安局经侦、交警、禁毒、法制、国保、扫黑办等部门10余名民警,集中在汉城广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确定宣传重点,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制了宣传资料、手册,与群众进行大范围的面对面、零距离互动交流,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认真回答群众关于治安处罚、非法集资、毒品犯罪、网络诈骗、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细致解答户籍办理、车驾管业务、证照办理等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公安业务,宣讲公安机关简政放权及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宣传期间,枣阳市公安局共展出宣传展板7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手册300余册,解答群众相关咨询50余人次,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当日,市直其他单位也组织专门力量,普遍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播放视听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和教育群众学习宪法,了解法治政策,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认知、法治意识,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为推进法治枣阳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